释义 |
法律主观: 户口刚迁过多久都能再迁。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户籍迁移与当地的迁移条件相关,一般与时间无关。且户籍迁移的,一般需要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户籍迁入,领取准迁证。然后,携带准迁证、户口本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最后,携带迁出证,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法律客观: 《户籍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