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相同点为都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都是以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为主要对象等,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对自己的机构及其公务员的不良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 法律客观: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