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离婚的手续指南:如何办理? |
释义 |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批准。若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离婚申请,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包括起草离婚起诉状、准备证据、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决定受理、发送起诉状副本、安排开庭、双方代理诉讼、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 哺乳期诉讼离婚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具体的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起草离婚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结语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批准。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的情况,可向法院提起哺乳期诉讼离婚。具体诉讼手续包括起草离婚起诉状、准备证据、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发送起诉状副本、安排开庭时间、开庭审理和作出判决。在这个过程中,律师或专业人士可代理诉讼。以上为离婚的基本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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