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能构成缔约过失 |
释义 | 以下情况能构成缔约过失: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具有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且行为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违约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素有: 1、缔约方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 2、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信任利益损失; 3、主观上,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缔约人必须有过错; 4、缔约方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必须与对方遭受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的第一合同义务,造成对方信任利益损失的赔偿责任。由于缔约过失责任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应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二·、缔约过失双方都有责任吗 缔约过失不是双方都有责任,而是指合同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所要承担的责任。法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有: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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