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发生证券基金合同纠纷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纠纷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住所地或基金管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1.《证券法》第六十七条 基金合同的订立、实施、变更、解除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 2.《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投资者因买卖基金或基金份额发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基金业协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管辖权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地位于多个人民法院管辖区的,由原告选择提交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