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员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可以向当地政府或其他机构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向当地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社会团体请求协助处理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当向当地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社会团体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取得必要的证明和资料。”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向其反映和协调解决劳动争议中的有关问题。” 因此,仲裁员可以向当地政府或其他机构寻求帮助,以更好地处理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