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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朋友把一套按揭房写了遗嘱送给我,那如果我拿到的时候还没还完,是不是我自己要还完
释义
    谢邀。
    首先,朋友把一套按揭房给你,这属于遗赠行为。
    其次,如果你拿到的时候按揭贷款还没有还完,需要你继续还。这是因为,在《民法典》中,按揭的房子属于抵押物,抵押物所有权的转让不影响抵押权的实现。也就是说,房子作为"抵押物“,朋友转让给你,在房子上面设立的银行的抵押权也会转让给你。
    【法律依据】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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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2:3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