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适合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
释义 | 劳务用工合同是指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职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等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哪些人适合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呢,企业里什么人该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职工与单位签定劳动用工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用他人身份证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应付什么责任,冒用他人身份证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都需要了解清楚。 法律分析 哪些人适合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呢,企业里什么人该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职工与单位签定劳动用工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用他人身份证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应付什么责任,冒用他人身份证签订劳动合同几个问题的解析问题。 拓展延伸 企业里哪些人需要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里需要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的人群包括: 1.用工单位:用工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雇用劳动者时需要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者:劳动者是指已与企业或组织建立劳动关系,从事劳动工作,并获得报酬的劳动者。劳动者与企业或组织之间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指接受用工单位委托,向用工单位提供派遣劳动者的机构。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已确定用工时间、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5.实习学生:实习学生是指在用工单位进行实习活动的学生。实习学生与用工单位之间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6.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需要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企业里需要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的人群包括用工单位、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实习学生以及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这些人群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劳务用工合同是企业与职工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签订合同需要注意多方面的问题。首先,企业应明确哪些岗位适合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同时明确与职工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其次,职工与单位签定劳动用工合同时,应确保自己的身份证真实有效,以免产生法律风险。最后,如果单位冒用他人身份证签订劳动合同,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职工和单位均需谨慎对待,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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