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罚款500以上3000以下。货车超高处罚如下: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一次扣1分;自地面算起在4米以上4.3米以下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自地面算起在4.3米以上4.5米以下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机制。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根据超限车辆的数量可分为轻微超限、轻微超限、严重超限等情况, 制定的相应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超限程度低于5级的,属轻微超限,执法人员不予登记、开除、补偿、处罚和释放教育; 2、当超限百分比大于等于5且小于等于20时,认为是轻度超限。执法人员将登记并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和分装,并按标准支付公路赔偿。 3、超过限额的比例大于等于20的,强制放行,按照规定缴纳公路赔偿费,并按超过限额的严重程度处以罚款。建议交警扣分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 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