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执行罚金刑方式如下: 1.限期一次缴纳,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2.限定时间分期缴纳,金钱的支付上可以化整为零; 3.强制缴纳,采取查封财产、扣押存款、扣发工资等办法; 4.随时追缴,隐藏、转移财产的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遭遇不可抗力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