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终止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包括履行、抵销、提存、免除、同归于一人等。合同解除也是终止合同的一种方式,此时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终止。 法律分析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拓展延伸 合同终止的法律依据和解决方案 合同终止的法律依据和解决方案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合同中的一方或双方存在违约行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通过合法手段终止合同。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方案则涉及诉讼、仲裁、协商等多种方式,具体取决于合同条款和当事人的意愿。在解决合同终止争议时,当事人应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遵循法律程序,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途径,以达到公平公正的结果。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合同的终止情形包括债务已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提存标的物、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则意味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在解决合同终止争议时,当事人应依法维护权益,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如诉讼、仲裁、协商等,以实现公平公正的结果。合同终止的法律依据和解决方案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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