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主债务履行期能怎么确定 |
| 释义 | 确定主债务履行期的办法: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其约定的期限来确定;对于债务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签订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准备时间。 一、买卖合同交付期限相关法律规定 对买卖合同交付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 2、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 ①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 4、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二、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该如何确定履行期限 若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则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则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合同的履行期限则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期限怎么办 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期限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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