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漏罪、新罪新刑法的规定是: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发现漏罪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