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逝去配偶的遗产如何分配? |
释义 | 配偶死亡时的遗产分配比例和遗产的分割方式。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份额相同,优先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中,按照遗嘱指定的比例继承,没有指定则均等继承。遗产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补偿分割和保留共有分割。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人协商同意时,可以不均等分配。 法律分析 一、配偶死了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1、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份额相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同,且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顺序,优先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继承中,原则上按照遗嘱指定的比例继承,但没有指定的,则全体继承人均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 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配偶死亡后的遗产分配比例如下: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的份额相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份额也相同。遗嘱继承中,原则上按照遗嘱指定的比例继承,若没有指定,则全体继承人均等。在分配遗产时,法律要求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予以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也可以协商同意不均等分配。遗产的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补偿分割和保留共有分割。根据各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比例,确定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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