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遗产配偶有份吗? |
释义 | 继承的遗产是否归配偶所有要看遗产是否具有特定性。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如果遗嘱或合同中指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配偶没有份。 法律分析 对于继承遗产配偶是否有份的问题,需根据遗产是否具有特殊性进行决定。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因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果遗嘱或合同中没有约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配偶有份。如果遗产指定只归夫妻一方,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配偶没有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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