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优先租赁权是不是要约定 |
释义 | 优先租赁权,是不要约定的。法律规定的是,如果出租人出卖或者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但是承租人也可以放弃该优先购买权。 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犯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法律规定,房东要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租人未通知或承租人或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二、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主却把房子卖了如何去办 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主把房子卖了,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如果出租人或者购房者要求承租人解除合同、提前搬走,承租人有权拒绝。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承租人在哪些情况下享有有限购买权 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1.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4.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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