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都需要签订什么协议、合同 |
释义 | 租房需要签订租房协议书,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一、场地租赁费费和房屋租赁费费用有什么区别 场地租赁主要就是指场地的拥有者或者说所有者讲自己场地的经营权交给承租人使用,而承租人需要定期的给场地的拥有者缴纳租金,租金的计算方法也有好几种。承租人或者场地所有者如果有一方违约的话都会按照租赁合同提供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与场地租赁不同,房屋租赁主要是指由房屋的所有者将自己的房产的经营权交给出租人使用。房屋租赁在签订合同方面有一定的限制,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如果租赁的期限超过六个月的话双方的当事人就要签订一个书面的租赁合同,对于合同的内容也有着严格的要求,房屋租赁合同当中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出租房屋的面积,租金的数额,租金的计算方式等等内容。 二、房屋租赁中经常出现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支付违约金。 三、什么情况下租赁合同不算违约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3、出租人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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