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如果工伤事故报告内容有误或者需要补充,应当在报告后及时更正或者补充。但是,如果已经办理了工伤认定,就不能随意取消或者更改工伤事故报告了。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工伤事故的基本情况、受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受伤日期和地点、受伤原因和经过,以及受伤部位和伤情等情况。”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报告或者虚报工伤事故,造成受伤人员或者其家属的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且报告内容应当准确无误。如果报告有误或者需要补充,可及时更正或者补充。如果工伤认定已经完成,就不能轻易取消或者更改工伤事故报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