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烟草证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且需要停业的,应该向相关部门提出停业申请,停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除此以外,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烟草专卖局应当收回其烟草专卖许可证。 临时许可证时,限烟草专卖许可证有限期为5年,但是具体有效期还是要看店铺的实际情况而定,临时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 延续申请时,限发现自己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快到有效期,但是又想继续生产经营的,记得在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向烟草专卖局,即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6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1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