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劳动仲裁部门 |
释义 | 包括: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一、劳动争议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每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都有一定的管辖范围,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约定的管辖条款超过该范围,则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临时工是否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王先生应聘到A市的陶瓷公司,担任原料车间的粉仓工人,当时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王先生在刚正式上岗满十天,就在工作室被机器皮带绞伤,经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肱骨骨折。 第一次住院治疗,陶瓷公司为王先生支付了治疗费用,第二次住院治疗后,公司并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后来就工伤认定及第二次住院医疗费等问题,王先生与A陶瓷公司进行了多次协商,但都没有结果。王先生曾向A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然而A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却以王先生的申请超过仲裁时效为由裁定不予受理。王先生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存在劳动关系,王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 王先生并未与陶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王先生与陶瓷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而判断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应以双方是否协商一致或是否出现了双方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为依据。 王先生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所以王先生的第二次住院治疗的费用公司应进行支付。 三、没签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没签合同老板不发工资处理方式如下: (1)与老板协商解决; (2)到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哪些条件下不予以受理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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