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解除关系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 |
释义 | 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即只要依法通过相关程序将诉讼文书留在对方的住所,就可以视为传票已经送达,无论对方愿不愿意接受。如果送达了传票之后,对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案件涉及抚养权争议等必须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参与庭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 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 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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