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役军人可以离婚吗 |
释义 | 军人能离婚,但是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必须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 我国有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原则,因此现役军人是可以离婚。但由于现役军人特殊的身份,同时也存在保护军婚制度,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提起离婚诉讼后,现役军人不同意离婚,则法院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但是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证明现役军人存在重大过错,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法院就不会对现役军人实施特殊保护,可以不经军人同意判决离婚。可以看出,法律只是要求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时必须经军人同意,而并没说现役军人不能离婚。我国的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虽然军人离婚存在特殊性,但是军人离婚也必须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 军人诉讼离婚程序 军人诉讼离婚程序如下: 1、首先是进行调解; 2、调解无效后才会走司法程序; 3、在出具证明之前还要经过军内调解,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是军人离婚中特有的程序; 4、关于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 现役军人怎么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虽然军人离婚存在特殊性,但是军人离婚也必须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在现役军人和其配偶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由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后,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现役军人取得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可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后,就可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 现役军人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方式办理离婚时,则涉及到现役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和离婚条件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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