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害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批捕,是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已经对案件进行侦查,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当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后,应该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查阅相关材料之后,认为证据充足、犯罪事实清楚的,可以批准对嫌疑人进行逮捕。 3、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时用批准逮捕。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时,行文中使用“决定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