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辞职后不能退休,工作人员有年老或者病弱不能继续工作,又不合退休条件、自愿退职、适宜现职工作,又不愿接受其他工作的情形可以申请退职,退职金按照工作年限进行发放。 法律依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工作人员合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退职处理:(一)年老或者病弱不能继续工作,又不合退休条件的;(二)自愿退职的;(三)不适宜现职工作,又不愿接受其他工作的。 第三条工作人员的退职金,按照下列规定一次发给: (一)工作年限满五年或在五年以下的,除了发给本人一个月的工资外,每满一年加发本人一个月的工资;(二)工作年限满十年或不满十年而在五年以上的,除按(一)项的规定发给外,从第六年起,每满一年加发本人一个半月的工资;(三)工作年限超过十年的,除分别按(一)、(二)两项的规定发给外,从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加发本人两个半月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