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善意取得合同效力是有效,但原所有权人可以请求无处分权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善意取得需要受让人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受让,并依法办理了登记或实际交付的手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一、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是什么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一)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 (二)取得百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 (三)受让人必须通过交换而取得财产。 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占有的他人财产转让给第三人,若果第三人为善意,则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该财产的原所有权人不得再向第三人请求返还。 二、动产善意取得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动产善意取得的成立要件如下: (一)出让人无权处分; (二)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 (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四)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