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寄存人不退保管费怎么办?
释义
    寄存人不支付保管费的解决办法:
    1、保管人可以留置保管物,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保管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寄存人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一、保管合同寄存人的义务
    保管合同寄存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1、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
    2、向保管人说明保管物的瑕疵;
    3、必要的声明和告知义务;
    4、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按规定向保管人支付一定的费用,是保管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债权担保有哪些担保范围
    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其中这些担保合同的范围具体区分,如下: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三、订立仓储业务合同的一般原则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订立原则是:
    1、自愿原则,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2、公平原则,存货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仓储费,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仓储物;
    3、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第九百零三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7 18: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