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高利放贷罪的立案标准 1、高利放贷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当事人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当事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借款人申请贷款有哪些要求 借款人申请贷款有以下要求 1、当事人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己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当事人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4、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5、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6、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