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级伤残赔付标准 |
释义 | 工伤保险待遇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三)康复治疗费、 (四)辅助器具费、 (五)停工留薪待遇、 (六)护理费、 (七)伤残补助金(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项目。其中,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以下标准计发:一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标准为: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一次性计发十年。此外,一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以下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因为你阐述的内容不够完整,无法在此详尽分析。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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