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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审终审不适用于
释义
    

法律主观:
    


    第一,不利于法律适用的统一。因为,终审法院的级别较低、数量庞大,各个终审法院对法律的解释往往千差万别、因地而异。 第二,一些终审法院的审判水平相对较低,第 一审 不当裁判难以通过上诉审得到纠正。 第三,不利于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以及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人情关系的影响。 不管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其实大多数都是属于两审终审制的,不过也有例外情况,主要就是上述的四种情况,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通常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则一审之后就是生效判决,即为最终的审理。要是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 律师 。
    

法律客观:
    


    一审终审与两审终审什么区别一审终审与二审终审最大的区别是对案件审理的次数,一审终审的案件一审的判决结果是最终判决,不能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二审终审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结果是终审判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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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6: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