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想要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
释义 |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的判决方式:以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唯一依据予以裁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无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等法定离婚情形的,应判决离婚。 一、男方不离婚该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二、家庭暴力去哪里起诉离婚 家庭暴力的,属于经法定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受害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2、对家暴的相关证据;3、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 三、感情破裂是离婚的唯一标准吗 是的。感情破裂是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过错方提出离婚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的,法院应该准予离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或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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