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给孩子的房子遗嘱订立的方式如下:,1.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自行写下书面遗嘱或者由父母双方口述,见证人书写遗嘱内容;,2.将遗嘱进行公证;,3.可以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4.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5.可以在自书遗嘱中写明将坐落在xx地的房屋留给子女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写遗嘱不需要公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订立遗嘱的法定形式如下:,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2.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制作成的遗嘱。,4.录音遗嘱。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5.口头遗嘱。遗嘱人用口头表达方式设立的遗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