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不可以增加代理。 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它直接涉及身份关系,离婚与否,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而感情是微妙复杂的,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出庭的情况下,才便于审判人员对此做出判断。 此外,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离婚或者不离婚,应由双方当事人来决定,不是律师所能决定和表达的。 一、离婚案需要开几次庭 离婚案开几次庭,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进行确定。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诉讼案件的开庭次数。就离婚诉讼案件来讲,人民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一般都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通常情况下,一个诉讼案件的一个审理程序,人民法院一般只会开一次庭。但是也会存在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需要第二次开庭的情况。但是否判决离婚,人民法院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先行调解。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结婚10离婚怎么判 结婚10年离婚的,人民法院是否会准许离婚,要看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通常可以让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需要进行调解。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判决离婚是否必须男女方到场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必须都到场的。 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 所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