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修路占用农田但是什么也不补偿的,处理如下: 1、可以请求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土地征收的相关信息)。 2、可以直接请求国土资源局履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的法定职责,在相关政府部门不依法作为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