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收合并清是否必经程序 |
释义 | 在我国进行清算并不是吸收合并必经程序。因为合并而使公司解散的,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因为原来的公司依然存在,因此不需要进行清算。对于公司的债权债务就应该由现在吸收合并以后的公司概括的继承,这样还是不会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 一、公司解散后会怎样 首先,公司解散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处理一切事物。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由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的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人选。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 其次,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需停止营业活动,但公司的股东会及监事会依然存在。 另外,由于股份公司的资合性,原则上清算中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仍可自由转让。 二、法院公司解散程序 判决公司解散属于司法强制解散,它是指公司经营出现显著困难、重大损害或者董事、股东之间出现僵局,导致公司机构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陷入无法正常运转时,依据股东的申请,由法院裁判解散公司的法律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公司解散后这样处理: 1、成立清算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三、公司解散有清算的必要吗 公司解散之后通常是需要依法进行清算的,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情形除外。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公告债权人,制定清算方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