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1、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2、劳动合同期满; 3、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 一、什么情况下可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依据 以下情形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等。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内容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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