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乡镇法庭跟法院一样吗? |
释义 | 乡镇法庭跟法院不一样。 乡镇法庭在法律上叫做派出法庭,是区县一级法院在某些经济发达纠纷较多的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相当于法院的一个部门。法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及市辖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基层人民法院除审判案件外,并且办理下列事项: 1、依法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2、依法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