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契税少交了是要补交的,不补交是漏税行为,还会计算滞纳金。如果在交房以前交了契税,但是实际测房以后所交的契税不够,那么就需要补交契税,直接再去交一次就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