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遗产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所以因遗产继承纠纷提起诉讼时,一般是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的。,监护人可以是继承人,监护人如果是被继承人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那么在法定继承发生时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写明监护人可以继承其财产,且遗嘱有效的话,也是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的。但通常情况下,监护人不一定是遗产继承人。,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开始继承,因此需要有死亡证明。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