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个人有两个户口是违法的。公民如果是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通过非正常手段办理多个户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登记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