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中的共犯和从犯如何判罚 |
释义 |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侵占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行为人与公司等单位人员勾结,共同侵占该单位财物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单位中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侵占本单位财物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法律分析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第二条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第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拓展延伸 共犯与从犯在职务侵占罪定罪与量刑中的区别与影响 在职务侵占罪中,共犯与从犯是两种不同的参与方式。共犯是指与主犯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共同具有犯罪故意,并对犯罪结果承担共同责任。从犯则是指在主犯的犯罪行为中起辅助作用,对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帮助、支持或默许,但并非直接实施犯罪行为。 在定罪方面,共犯与从犯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的主观要素上。共犯必须具备犯罪故意,即明知他人实施职务侵占行为并积极参与其中。而从犯则可以是出于犯罪故意,也可以是出于其他目的或动机参与犯罪行为。 在量刑方面,共犯与从犯的区别也会对判罚产生影响。通常情况下,共犯的犯罪责任较重,判罚可能更为严厉。从犯的犯罪责任相对较轻,判罚可能相对较轻。然而,具体的判罚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犯罪事实的严重程度、犯罪人的个人情况等。 综上所述,共犯与从犯在职务侵占罪定罪与量刑中具有明显的区别与影响。了解并准确把握这些区别与影响,有助于法律实施者在司法实践中公正、准确地评判犯罪行为的性质与责任,并对不同角色的犯罪人作出相应的判罚决定。 结语 职务侵占罪的定罪与量刑中,共犯与从犯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共犯是指与主犯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对犯罪结果承担共同责任;而从犯则是在主犯的犯罪行为中起辅助作用。在定罪方面,共犯必须具备犯罪故意,而从犯可以出于其他目的或动机参与。在量刑方面,通常共犯的犯罪责任较重,判罚可能更为严厉,而从犯的犯罪责任相对较轻,判罚可能较轻。然而,具体判罚还受其他因素影响。了解这些区别与影响,有助于司法实践中公正、准确地评判犯罪行为,并对不同角色的犯罪人作出相应判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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