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领结婚证离婚彩礼是否退? |
释义 | 未办理结婚登记前,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属于附条件赠与,双方未成婚,赠与关系不存在,女方需返还。若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给付方要求返还彩礼,则另一方应当返还。男方在婚前赠送女方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财物赠与,目的在于将来缔结婚姻。由于双方未在法律上结婚,赠与基础关系不存在,因此受赠人有义务返还赠与物。因此,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给付方要求返还彩礼,则另一方应当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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