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离婚有哪些程序 |
释义 | 1、单方离婚的程序主要有以下步骤:携带其本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一、单方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单方起诉离婚时不存在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具体来说,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包括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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