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允许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自愿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应当发给离婚证。男女提出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调解或离婚诉讼。夫妇中的一方主张离婚,但是在养育孩子、分割财产等方面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法院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