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房屋不能办理房贷抵押 |
释义 | ⑴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二手房 银行对于房屋抵押贷款的条件比较苛刻的,大多限制在房龄和面积上。一般房龄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许多银行是不予放贷的。 ⑵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所赋予的所有权,银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贷款。 ⑶未结清贷款的房子 在第一次抵押贷款时,银行已经拥有了这所房产的他项权利。而法律不允许两家银行获得同一所房屋的他项权。 ⑷权属有争议的房子 权属有争议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⑸违章建筑物 违章建筑物以及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⑹未满5年的经适房 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即购房者只拥有“房屋权”,而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银行不对5年内的经济适用房发放房产抵押贷款,5年以上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后,才可申请房产抵押银行贷款。 ⑺公益用途房屋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 ⑻文物保护建筑 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⑼拆迁范围内的房子 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⑽部分已购公房 如果无法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协议或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 ⑾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房子 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子在房屋抵押贷款上受到一定限制,它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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