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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抵押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房地产抵押成立的条件有:
    1、抵押人对房屋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2、抵押房屋是不存在争议的;
    3、抵押需要签订抵押合同,进行抵押登记。
    一、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贷款吗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贷款的。银行办理各项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贷款业务,会和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并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无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是无法进行贷款的。
    二、抵押合同还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有效吗?
    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满足法定条件就是有效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和抵押登记无关,一般合同成立时就生效。抵押登记只对抵押权的成立有影响。抵押合同生效之后,抵押权人可以根据抵押合同要求抵押人办理登记手续。
    三、抵押房屋可不可以抵押给个人
    抵押房屋可以抵押给个人。按揭购房是指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获得贷款资金支付房款的购房方式。抵押购房需办理抵押登记,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成为抵押权人。抵押后的财产可以办理第二次抵押,第二次抵押的抵押权人可以是个人或公司等组织,没有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抵押本法规定的财产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固定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乡、村企业工厂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登记部门;
    5、以企业设备等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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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8: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