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还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仅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这就是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二倍工资条款。该法律生效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状况得到了大大的改善,有力的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