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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被害人提出告诉为前提。被害人没有提出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对这类案件的追究就失去了法律基础;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免于处罚的情形如下: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3、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4、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被害人提出告诉为前提。被害人没有提出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对这类案件的追究就失去了法律基础;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免于处罚的情形如下: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3、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4、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对于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说来,在立案阶段,人民法院发现自诉案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受理。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过,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已经死亡的被告人无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职权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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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5: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