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应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一、老人房屋赠与遗嘱怎么写 老人房屋遗嘱内容如下: 1、留有的遗产; 2、留有债务; 3、遗产分配作出处理的情况说明:屋留给孙子; 4、本遗嘱委托某某执行,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以及现居住地址; 5、本遗嘱一式几份,一份由自己保存,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保存; 6、立遗嘱人签字。 被继承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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