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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有哪些规定?
释义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规定有遗嘱可以不按遗嘱继承吗
    有遗嘱是必须按遗嘱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但遗嘱有以下情形是无效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立遗嘱需要什么?
    立遗嘱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情形如下: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仍属无效遗嘱;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也不影响遗嘱的效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伪造、被篡改的遗嘱无效;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4、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遗嘱见证人的规定有哪些
    遗嘱见证人的规定:(一)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二)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三)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的种类有什么
    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遗嘱执行人有什么权利
    遗嘱执行人有下列权利: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该内容由 刘家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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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2: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