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农村自建房如何分 |
释义 | 农村离婚房子分割具体方法如下: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4)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 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 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结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 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一、哪些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析产的话说明夫妻双方是协议分割房产的,类似于房产原本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直接把房产过户给另一方的,是一定需要缴纳契税的。整个析产登记的过程大概就是一周左右,析产登记的详细流程可以到政务大厅详细咨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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